附件一:臺南市忠義國小 114 年臨時警衛人員甄選補充說明 114.09.15
用人單位 |
總務處 |
人員類別/職稱 |
臨時人員/警衛 |
需求人數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甄試方式 |
面試 100%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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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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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基本資格: 1.國中以上學歷。 2. 65 歲以下,能勝任警衛之工作內容。 3. 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 |
報名時間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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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應繳文件 |
下列文件請依序排放:
*經錄取後二星期內提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新進人員勞工新進人員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警衛工作者,由備取遞補,不得異議。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預定進用期間 |
本次甄選經錄取後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後正式錄取(屬臨時人員)。試用期間如工作不能勝任或品行不端者,得隨時停止試用並解雇。 |
上班地點/時間 |
地點:本校警衛室 時間: 06 : 30-16 : 30(每工作 50 分鐘休息 10 分鐘,每天 10 小時) 。另視情況加班 2 小時(16 : 30-18 : 30)。 排班:暫訂每週一、三、五、日。(二週變形工時,每週排班四天) 備註: |
錄取及報到 |
1.錄取:正取警衛 1 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保留期限三個月)。成績未達錄取標準( 80 分)者,將不予錄取,本校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2.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後,須於規定時間內報到,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逾期取消錄取資格,另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
備註 |
1.經費可支付期間:試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 3 個月。是否正式僱用,須視考核結果與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2.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3.報名方式: (1)台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n.edu.tw/) (2)忠義國小網站(http://www.cies.tn.edu.tw) (3)本校警衛室索取。 4.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臨時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 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5.本案聯絡人:總務處陳主任 06-2222768*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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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