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第7款、第8款暨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
目的
為防範111年十月慶典期間發生危安、洩密或偶(突)發事件,並減輕事件發生後損害程度,機先規劃各項維護措施,以維護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機密(含資訊安全)與機關安全。
任務
先期規劃推動各項維護措施,包含公務機密(含資訊安全)暨機關安全維護檢查、維護業務宣導等作為,於十月慶典期間充分運用機關量能,機先防處危安及洩密事件,以確保機關安全。
加強安全措施,以防恐、防竊、防盜、防範破壞、縱火及其他危害情事發生。
蒐報危害或破壞事件、洩密及重大陳情請願等預警性資料,機先提供權責單位處理。
期間
111年9月20日(星期二)至10月11日(星期二)。
五、檢查項目
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11年十月慶典期間公務機密維護檢查表 (附件1)。
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11年十月慶典期間機關安全維護檢查表 (附件2)。
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11年十月慶典期間資訊安全內部稽核自我檢查表 (附件3)。
執行方式
本局暨所屬機關:由本局政風室會同資訊中心實地抽查或調閱書面資料檢查,維護期間請利用機關公佈欄或於適當處所宣導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以提升同仁警覺性,避免危害情事發生。
本局所轄各級學校:維護期間請利用學校公佈欄、走馬燈或於適當處所宣導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
檢查結果
將檢查發現缺失彙整簽陳局長,並函請本局各科室暨所屬機關學校加以改善,執行成果及策進作為另行安排於本局111年第2次安全維護會報進行報告。
七、緊急狀況通報
(一) 期間內倘發生重大危安狀況或重大洩密事件,除應立即陳報機關首長及通報有關機關協處外,並請知會本局政風室:
1、陳瑩主任:0913902889。
2、鄭叡珈約僱人員:0919610963。
(二) 協處機關聯絡資料如下:
1、本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110。
2、本府消防局:(1) 勤務指揮中心:119
(2) 災害應變中心:(06)2989119。
本計畫奉核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之。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