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2983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各校甄選簡章及職缺等有關教師甄選之資訊,除應公告於學校、主管機關網站以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公告於「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選聘網」;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階段公告於「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庫入口網」。前經本局以115年5月18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50653904號函(諒達),請各校依規定辦理在案。
三、又依上揭國教署來函,為利即時掌握各校代理代課教師聘任情形,系統將於學校職缺公告下架當日、下架後第7日及第14日自動寄發通知信,提醒學校辦理聘任結果回填及後續相關作業。請各校於各次自辦代理教師甄選作業完成後,依實際聘任結果至入口網更新聘任情形及尚缺缺額,並依實際甄聘情形持續更新至各項缺額全數補實為止,以維持系統資料之正確性及即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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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頁 有關更新「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入口網」代理教師甄聘 相關作業一案,請依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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