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人事處115年6月16日南市人考字第1150928875號書函辦理。
二、數位發展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為協助各機關(構)推動AI人才培育及認證,爰參考國際公部門職能框架,並結合我國「AI產業人才認定指引」之分類邏輯,編製旨揭指引(本府115年6月9日府人考字第1150928887號書函諒達)。為利人事機構推動相關措施,人事總處製作旨揭問答集供參考運用。
三、為協助各機關積極運用多元人事措施提升公務人員AI知能,爰重申下列措施,請各人事機構加強宣導及落實辦理:
(一)協助同仁完成AI知能相關訓練時數:
1、本府前以114年12月24日府人考字第1141766799號函,自115年1月1日起將AI知能納入公務人員每人每年10小時必須完成課程內涵。
2、另有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人事機構115年度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內「AI知能課程學習時數達成率」項目,務請督促各機關學校同仁於本年9月30日前完成6小時AI知能相關課程(包含3小時基礎課程及3小時進階課程)(本局115年5月8日南市教
人(一)字第1150620341號函諒達)。
(二)費用補助及獎勵:本府前以114年8月19日府人考字第1141143770號書函請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辦法第18條規定,審酌業務需要並視經費狀況補助同仁參加AI知能訓練費用,並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自訂獎勵方式,核給推動AI落地運用著有績效者多元獎勵(含行政獎勵、獎金、獎章、公假等)。
(三)將AI知能納入陞任評分標準:行政院前以114年12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87251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各機關可依擬任職務特性或業務需要,將AI知能及考取相關證照納入陞任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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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頁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AI公務人才認定指引」人事推 動實務問答集(含問答圖卡)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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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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