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依據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申請期間
申請期間為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請有意申請之家長(以下簡稱申請人)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程序與資料送交
請至相關網站下載表件,並於115年4月30日前完成線上上傳與紙本送交:
- 相關連結: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另開新視窗)
- 紙本送交單位:
- 國民教育階段及高中教育階段與學校合作之申請案:送交設籍學校承辦處室。
- 高中教育階段未取得學籍之申請案、本市團體、機構申請案:送交本市官田區隆田國民小學。
四、審查作業(面談)預約
線上預約時間自115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5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請申請人自行至非學網站完成預約。逾期未完成者,將由承辦學校逕行安排。
五、其他諮詢
倘有申請相關疑義,請至非學網站「Q&A」區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