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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德宗 - 教務處 | 2021-07-19 | 點閱數: 493

一、第一次甄選結果
【無人報名】

二、第二次代理教師甄選
()甄選名額:英語長期代理教師 【合理教師員額編制】 正取1 備取1

()報名時間:110年 721日(星期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甄選日期:110年 7月 22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二次甄選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除依上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外,國民小學英語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參教育部103103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108934號函)
(1)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且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 學分班者。
(3)聽、說、讀、寫皆達到 CEF 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5)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詳情請參照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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